2016貴州赫章縣道路運輸執(zhí)法大隊考調8人公告
根據(jù)工作需要,經縣委、縣政府研究,赫章縣道路運輸執(zhí)法大隊決定面向全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8名,為確保考調工作正常有序開展,特制定《赫章縣道路運輸執(zhí)法大隊面向全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方案》。
一、考調單位及人數(shù)
考調單位及人數(shù)具體情況見《赫章縣道路運輸執(zhí)法大隊面向全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》(以下簡稱《職位表》)。
二、報考條件
1、赫章縣機關事業(yè)單位在編在職股級及以下的國家正式干部(不含工勤身份人員);
2、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,無違法違紀行為;
3、年齡35周歲及以下(1980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);
4、報考人員在招考(聘)時規(guī)定有服務期的,服務期未滿的不能報考,未規(guī)定服務期的須截止至2016年2月1日工作滿2周年人員方可報考。
5、學歷、資格、身份等條件符合報考職位要求,詳見《職位表》;
6、符合調動條件(對照赫縣黨發(fā)(2012)15號文件和赫組通(2012)72號有關條件)。
三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不得報考
1、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,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;
2、計生特崗(含已轉聘的計生特崗)、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;
3、在招考(聘)時規(guī)定有服務期,但截止至2016年2月1日服務期未滿的人員;
4、近兩年年度考核中考核等次有基本稱職(基本合格)、不稱職(不合格)的人員;
5、有犯罪記錄或嚴重的違法行為,已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。
6、正在接受政法部門或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調查及處未滿的人員。
7、近兩年受黨、政紀處分的人員;
8、其他有規(guī)定不能參加考調的人員。
四、工作程序
1、制定方案;
2、發(fā)布信息;
3、統(tǒng)一報名時間、地點,并進行報名資格審查;
4、考試(分為筆試和面試);
5、考核;
6、公示;
7、確定擬調人員,辦理調動手續(xù)。
五、報名和資格審查
(一)信息發(fā)布時間:2016年2月22日。
(責任編輯:李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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