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云南宣威市委組織部遴選公務員公告【招4人】
為進一步優(yōu)化結構,加強組織工作干部隊伍建設,根據《中共宣威市委辦公室、宣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<宣威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實施辦法(試行)>的通知》(宣辦發(fā)〔2017〕114號)規(guī)定,中共宣威市委組織部決定公開遴選4名公務員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遴選的原則和方法
公開遴選堅持德才兼?zhèn)?、以德為先要求,堅持民主、公開、競爭、擇優(yōu)原則,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,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。
二、遴選的范圍、職位及人數
(一)遴選范圍
各級黨政群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(yè)單位中符合遴選資格條件、在職在編且已完務員(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)登記的人員。
(二)遴選職位及人數
本次遴選主任科員及以下綜合管理職位4名(其中男性不少于50%),具體條件及要求詳見《中共宣威市委組織部2017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計劃表》(附件1)。
三、資格條件
(一)報名參加遴選的公務員,須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
1.具有良好的政治、業(yè)務素質,理想信念堅定,忠誠干凈,勇于擔當,公道正派,樂于奉獻,實績突出,群眾公認;
2.熱愛組織工作,勤于學習,具有較強的寫作能力和一定的綜合協(xié)調能力,熟悉計算機應用;
3.在職在編且已完務員(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(yè)單位人員)登記,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;
4.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兩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(含試用期,計算時間截止到2017年11月30日);
5.年齡在35周歲以下(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);
6.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(專業(yè)不限);
7.中共黨員(含預備黨員);
8.身體健康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,不得參加公開遴選
1.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;
2.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;
3.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,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崗位規(guī)定的;
4.尚在干部任職試用期內的;
5.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內的;
6.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;
7.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》規(guī)定需要回避的人員。
(責任編輯:李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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